纪委工作职责
一、 负责学院纪委的日常工作。
二、 及时汇报、传达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三、拟订年度、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报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及时报告。
四、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工作。
五、按照信访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党内党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调查和处理投诉、举报等有关事项。
六、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及时查处党内违纪案件。
七、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
八、承办院党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