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林院党办[2016]24号
关于组织干部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处室系部中心:
根据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反馈意见,规范我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我院干部管理基础工作。定于12月份集中组织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填写《干部履历表》。表格沿用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国际标准的A4型(297×210mm)(2014年新版干部履历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此次填写对象为全体副处级、科级干部。
二、填写方式
此次《干部履历表》的填写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个人填写《干部履历表》(草稿)电子版;第二阶段为正式填写。
三、工作安排
(一)进行预填写、上报(12月5日—10日)
每位干部到学院网站党办网页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干部履历表》,根据《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附件2)和《填写样式》(附件3),按要求对《干部履历表》进行预填写,并将填写后的《干部履历表》(草稿)电子文档由部门汇总后,于12月11日前发送到薛莉同志的邮箱:1013528990@qq.com。
(二)组织审核(12月12日—16日)
由党委办公室会同人事处,对干部提交的《干部履历表》电子版有关内容进行逐一审查核实。
(三)正式填写、上报(12月19日—22日)
党委办公室于12月19日下发《干部履历表》(正式表格)。12月22日下午5:30前,各部门将填写好后的《干部履历表》(正式表格)收齐后交党委办公室,同时将修改后的《干部履历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013528990@qq.com。
(四)材料归档(12月23日—12月29日)
对干部填写的《干部履历表》(正式表格)审核无误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归入本人档案。
四、有关要求
(一)《干部履历表》是干部基本信息的综合反映和历史记载,是干部晋职晋级、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组织填写、审核把关、及时存档等工作。
(二)填写《干部履历表》时字迹要端正、清晰,应使用钢笔、碳素笔(黑色、蓝黑色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及红色、纯蓝色墨水。
(三)填写《干部履历表》应由档案本人认真、如实进行填写。填表前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参照《填写样式》填写好各个栏目。不能涂改,不得擅自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时间和职称资格时间等信息,确保人事档案材料记载的人事信息准确性和一致性。填写的内容与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更改个人信息,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核实后按核定内容认定本人相关人事信息。相关证明材料按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1:新版《干部履历表》式样
附件2:《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中共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