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申报
2007年学校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闽委教组〔2007〕11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党委:
2005年9月,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了第一轮高校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各高校党委认真组织广大党务工作者踊跃参加课题申报。经组织专家评审,共有13个项目被确定为高校党建工作重点课题。各课题组经过调查取证、经验总结、理论探索、试点研究,形成了理论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课题结题报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省委教育工委已将这些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并印发到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和全省高校。希望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和全省高校党委能认真组织学习借鉴这些研究成果,积极推动高校党建工作的改革与创新,不断增强学校党建工作活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实效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学校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挥高等学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紧紧围绕学校党的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注重全局性、前瞻性、实效性,推动学校党的建设理论创新,为学校党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为增强学校党建工作活力和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二、研究项目参考内容
研究项目的确定要立足当前学校党建工作的实际,从关注热点问题、破解难题、解决问题出发,注重普遍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可从参考选题中确定研究项目,也可以另行选定其他有研究价值的项目。参考选题如下:
1、高校院(系)一级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研究
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出发,着眼于不断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理顺党政关系,深入分析探索新形势下院(系)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提出院(系)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的设计原则、具体内容和运行模式。
2、加强高校院系一级党总支建设的对策研究
深入分析当前高校院系一级党总支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高校院系一级党总支的加强建设、发挥作用的思路、对策。
3、加强在中青年学术骨干中的发展党员工作研究
通过对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群体的发展党员工作现状的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在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对策。
4、新时期加强高校干部培训工作研究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精神,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干部培训任务的困难和问题,根据高校的特点和实际,对干部培训工作的目标、内容、模式、方法、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研究。
5、高校研究生党建工作研究
深入研究分析研究生党建工作的特点,着重围绕研究生党组织设置与隶属关系、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从理顺机制、科学管理、增强活力出发,提出加强高校研究生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6、预备党员教育机制研究
着眼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发挥预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的战斗力,深入分析当前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的对策。
7、干部经常性考察机制研究
从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机制出发,围绕干部经常性考察内容、考察方式、考察结果应用等,积极探索做好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方法、途径。
8、高职院校党建工作系统构建研究
结合高职高专院校的特点,特别是新升格院校的实际,按照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模式的要求,全面分析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围绕学校党的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高职高专院校党建工作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9、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研究
围绕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总结近几年我省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分析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围绕学校党的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10、中等及以下学校党建工作研究
科学分析中等及以下学校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重对中等及以下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在中学生中扎实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市、县(区)委教育工委加强对中等及以下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探索和研究。
三、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
1、每个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和高校党委要积极组织广大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的申报,并做好项目的筛选和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和高校党委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的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个。
2、申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福建省学校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电子表格可从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网站(http:/zzb.fjedu.gov.cn)下载。
3、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学校党建工作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研究确定立项项目。对于获得立项的研究项目,省委教育工委予以资助(每个项目5000元),并列入2007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
4、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和各高校党委请于2007年7月10日前将推荐的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五份)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四、组织领导
省委教育工委将对开展学校党建工作研究进行跟踪指导。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和各高校党委必须大力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对省委教育工委立项的研究项目应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并提供必要的项目研究条件。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