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闽委教宣〔2007〕75号
关于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撰写
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文章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为了帮助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加深对十七大精神的学习领会,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发动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特别是教育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撰写一批有份量、有深度的理论文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课题的要求
确定为研究和撰写理论文章的课题,必须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新提出来的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同时又是师生在学习中普遍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研究课题确定的办法
研究课题委托各高校党委宣传部门和科研部门,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采取直接约稿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个人申报,上述两个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三、撰写理论文章的时限与刊用
研究课题确定之后,在研究的基础上,从现在至今年12月底前陆续撰写完稿。理论文章完稿后,拟通过四个渠道予以刊用。一是力争在福建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省级以上报纸上发表;二是在各高校有CN刊号的学报上刊发;三是在省委教育工委编发的学习十七大《参阅资料》和教育厅网上印发和刊发;四是在各高校的校刊和校园网络上选登。理论文章的稿件可由作者直接投稿,也可以报请上述的有关部门集中选送或由学校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选送。
四、优秀理论文章的评选表彰
优秀理论文章被福建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省级以上报纸和CN刊号学报上刊登的,列为2008年省教育厅社科课题,并给予一定数额的课题经费;被省委教育工委《参阅资料》、教育厅网上和各校校刊、校园网络选登的,在学校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里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按照文章的质量分等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同时,建议学校也给予相应的奖励。评选表彰的具体时间将专文部署。
五、加强课题研究和撰写理论文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课题研究和撰写理论文章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地、各高校务必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来抓,学校要指定一位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心协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7年11月5日
主题词:教育 理论 文章 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