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委教便函〔2020〕81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提交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入选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和全国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单位,要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各党建示范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要认真总结梳理培育教育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党建示范点:根据2018年10月《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党建示范点建设各系党总支任务清单和建设要求》(见附件1)建设安排,各系将两年来的建设成果按所负责部分进行下列三项内容总结,一是培育建设主要做法,包括:学校党委层面出台的办法举措,如政策落实、资源投入、经费支持等方面,以及省委教育工委下拨专项经费补助使用情况等;二是重点任务进展成效,包括:破解了哪些问题、建立了哪些机制,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三是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并将本系总结报告统一汇总到组织部,由组织部撰写全院党建示范点建设材料。
二、全国标杆院系(信息工程系党总支):标杆院系要对照“五个到位”,重点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填写《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建设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三、样板支部(5个:经济管理系学生第二党支部、建筑工程系学生第三党支部、交通工程系学生第二党支部、林学系第一学生党支部、园林系学生党支部):对照“七个有力”,重点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并填写《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建设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各系于2020年10月2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组织部(统战部)/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