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陈政 时间:2010-04-20 点击数: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公章是公务印鉴的简称,是代表单位合法性、权威性的象征物。管好用好公章,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维护公章的严肃性、权威性、法律性和机密性,严格文书制度,完善工作规范,特对院内各级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与回收

1.学院各部门申请刻制印章,要以学院有关机构设置文件为依据,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同意,由院长办公室出具介绍信,指派专人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2.学院各部门启用党政公章,须到院长办公室办理公章留模和登记领用手续,未办理领用登记手续的公章一律不得启用,所证明的公文一律无效。

3.公章因磨损或损坏需更换新印章的,应到院长办公室办理重新刻制公章手续。新印章刻制完成后,应按第2条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在启用新印章的同时应缴回并废止旧印章。

4.凡撤销的机构,其公章应于学院行文撤销该机构之日起3日之内将公章缴回院长办公室,并办理登记手续。

二、公章的保管

1.学院一级公章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公章、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钢印章、院长(法人代表)方印章由院长办公室专人保管;中共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委员会公章、中共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纪律检查委员会公章、党委书记方印章由党委办公室专人保管;院长签名印章由教务处专职档案员保管。以上一级用章,必须经院领导签批同意后方能使用。各部门印章为二级公章,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未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2.印章保管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卫制度和公章管理制度,忠于职守,妥善保管公章,平日随用随锁,做到盖公章必须有依据,有登记。保管者不得将印章自行委托他人代管,无特殊情况,未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场所。院级公章保管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由院长办公室主任或者党委办公室主任保管及使用。

3.发现公章丢失或被盗用,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补救,避免造成损失。

4.公章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印章,及时保养清洗,以确保公章耐用、清晰。

三、公章的使用

(一)学院党委、行政公章(包括钢印)及院领导私人公务印章的使用

1.以学院党、政名义发出的公文,按相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由职能部门代拟稿,经相关部门会稿、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主任核稿、院领导签发后,由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统一编号、用印、存档。

2.以学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申报材料、报表等重要文件用印,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重大事项还应有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由院长(或分管领导)委托教职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还应填写委托书,并由委托人签字(委托书格式样本见附件二)。

3.各类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聘书、奖状、录取通知书等证书,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填写用印审批单,经学院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署后,到院长办公室用印(用印审批单格式样本见附件三)。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类工作证、学生证等常规证件由各职能部门造表审核、部门领导审签,到院长办公室办理用印登记后用印(用印登记表格式样本见附件四)。

5.由各系作出的学生一般违纪处分通知,须经各系主任或学工组组长审查签批后用印;由学院作出的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查签批后用印。

6.财务单笔金额小于10万元的支票,经财务处负责人盖章后,到院长办公室用印;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支票,须书面报请协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单笔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支票,须书面报请协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同意后方可用印(财务大额支票用印审批单格式样表见附件五)。

7.凡校内各部门外出办事需学院出具介绍信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或院领导批准后,到院长办公室办理用印手续。

8.各类证明用印,一律使用印有“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的规范格式便笺。学生开具在学(或在校)、学历证明,须经各系(或学生处或教务处)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学生开具户口证明须经学生处户口管理经办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毕业生开具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须经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教职工开具在职证明、收入证明须经人事处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教职工开具未婚未育证明须经总务处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

9.教职工办理医保参保、变更等手续须经总务处医务科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教职工办理公积金支取等手续,须经计财处审核盖章后方可用印。

10.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管的院领导私人公务印章,除经其本人授权或会签的文件外,临时用印须征得院领导本人同意。

(二)校内各部门党政公章的使用

1.学院各部门的党政公章,必须严格按照本部门的职能和管理范围用印。

2.学院各部门党政公章原则上不得对外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对外用印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3.学院的合同专用章等业务专用公章,由有关单位参照以上精神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三)公章使用注意事项及责任追究

1.各级、各类公章一般不得加盖在空白纸页、空白表格上。特殊情况确系工作需要、并征得有关领导同意的,也应尽可能填上事前能够填写的项目内容和落款时间,并做好登记。个别经批准使用空白栏目介绍信的,使用者事后必须及时反馈该介绍信的用途,并如数缴回未使用完的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白纸便笺上开具无任何内容、只盖公章的空白凭信。

2.公章应盖在文件(证件)落款或指定的地方,文件落款应与公章印文相一致,不得张冠李戴。需要代章的应予注明。盖印要端正、清晰,留底双联文件,要盖骑缝章。

3.因公章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或遗失,要追究有关保管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用印单位在办理使用公章手续时未认真审核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公章保管人员或有关工作人员违纪使用公章,应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学院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公章的销存

公章因机构设置变动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公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印章交院长办公室并办理注销手续,由院长办公室封存。公章在停止使用后,管理部门未及时将印章上交院长办公室而继续使用,或遗失,则追究公章管理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给学院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对具有保存价值的公章要妥善保存,无保存价值的经院长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后销毁。销毁旧章时必须填写销毁清册,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监销。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在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