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
2月 △学校荣获省林业厅1992年度林业企事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4月 △省编委重新核定学校人员编制为249名,其中事业费开支182名。
△学校被省政府确认为普通中专合格学校。
5月 △省教委批准学校增设土木工程测量及施工专业职业中专班。
△林业部专业评估复评一行8人来校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为:营林类(林业、森调两个专业)97. 81分;森工类(采运专业)98. 64分。
9月 △省政府确定学校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并同意向国家教委推荐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
△教师节,林业部表彰贺冠威为先进教师。林业厅表彰森工科为先进集体;戴教藩、卓赛贞、杨森财、邱建玲、黄丽霞等五人为先进个人。学校表彰6个先进集体和14个先进个人。
10月 △省教委批准学校“八五”期间办学规模为普通中专在校学生960人。
△举办四十年校庆。林业部部长徐有芳题词祝贺;林业部、国家教委职教司、南京林校等1 9个单位发来贺电;省委常委、南平地委书记赵学敏送来贺信;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赖纪锐,南平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刘德章,原林业厅厅厅长戈锐,林业厅副厅长包应森、张宗辉及干余名校友到会祝贺。学校建立校史陈列室,编辑校史录像,谱写校歌,编辑出版《福建林校简史》、《天麟文集》修订出版《1953~1992年福建林校校友通讯录》,建成《硕果》雕像,举行教育改革座谈会,组建校友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
11月 △学校第七届田径运动会打破七项校纪录。
△林业部中等林校八个专业评估组组长在学校召开评估座谈会,参观学校教学与生活设施。
12月 △采运专业9126班荣获“省级先进班级”称号。
△学校按南平地区房改办文件进行房改,把四幢砖混结构的教工宿舍出售给教职工。
△伊加城与建瓯市长源采育场合作的《BH油锯动链轮与导板的研究》课题获省政府科技三等奖。
1994年
2月 △学校被省教委评为全省中专校“体育先进学校”。
△吴美英获省林业厅1993年度“优秀财务人员”称号。
5月 △学校成立“创建文明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杨式雄,副组长:林顺佳、林威;创建办公室主任:刘明。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实施“文明学校”评估指标,迎接南平地委宣传部、文明办、地区教育局检查评估。
6月 △林业部沈茂成副部长在省林业厅王立勋副厅长、南平地区副专员刘德章的陪同下来校视察工作。沈茂成副部长要求师生发扬学校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培养“合格加特色的人才”,并为学校题词:“深化教育改革,建设两个文明,多出优秀人才”。
9月 △学校被国家教委评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
△学校勘测设计室获丙级测绘许可证。
△学校调整勘测设计室人员配备:杨式雄、林威分别任正、副主任,技术主任由苏孝同、谢登湘担任,下设森林调查规划组、地形测绘组、道路测设组。
△林贸9406班团支部和校团委为患甲型肝炎的汪华同学捐款近肆千元,充分体现九十年代校园“活雷锋”的高尚品德。
10月 △学校向全省各地(市)、县校友联谊会行文,公布校友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名单:理事长刘德章,副理事长吴道彬、李友恭、陈子诚、薛贤清、陈永源、肖芳林、黄世典(兼),副秘书长陈文理、吴齐仙、聂文新、方波。
11月 △省林业厅组织厅属三校传达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联合办学、招生改革、专业增设和调整问题,要求各校拿出“九五”规划上报省厅。学校组织教职工研讨在现有基础上如何加快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综合改革,深化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加强行政后勤改革与建设校办产业等工作。
12月 △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检查组来校检查工作,学校再次被评为地级文明单位。
△经南平市199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学校获南平市“内保先进单位”称号。
△林业9242班荣获省级先进班级。
1995年
5月 △学校与福州大学签订联合举办计算机应用培训班协议,并成为国家计算机等级自学考试的考点之一。
9月 △杨式雄获1995年度“福建省优秀教师”称号。
10月 △林学科被省林业厅评为1995年全省林业系统先进单位。苏孝同、李嗣琪、王宝钦、洪福兴、杨森财等荣获“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校长杨式雄退二线任调研员,党委书记陈式利调离,廖福霖任校长兼党委书记,林顺佳任副书记,林威任副校长,徐志荣任校长助理。
11月 △林业部人教司副司级巡视员黄小文在省林业厅人教处李茂处长的陪同下来学校视察工作。
△东北林业大学校长、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张春霖教授在南平市林委主任陈永源的陪同下来学校参观访问。
△学校成立“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函授站”。
△校团委荣获省教委、省学联、省教工委、团省委四家联合表彰的1995年度“先锋杯”和南平市团市委表彰的“成才杯”称号”。
△林业9347班荣获省级先进班。
△黄勤坚荣获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称号。
△学校荣获林业部“优秀中等林业学校”称号。
1996年
1月 △学校荣获省教委“省级文明学校”称号。
△干训楼招待所、教工食堂、学生澡堂实行公开投标承包经营;学校水电管理实行总费用限额、节约开支提成奖励,超支赔补的包干管理形式。
2月 △唐丽华、刘文开、郑金兴、高国兴、王云彪等五人被评为省林业厅1996年度普通中等林校“教坛新秀”。
3月 △学校“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函授站”成功举办首届(一九九六)成人高考辅导班。
4月 △经省教委批准,增设国有资产管理、植物进出口检疫、木材机械加工、计算机应用、市政工程等五个普通中专专业;增设森林旅游、汽车维修、经贸外语等三个职业中专专业。并于1996秋季正式招生。
△林业部高教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林业大学高教研究室主任崔俊岭研究员等一行三人来校进行林业教育体制改革调研。
5月 △省林业厅同意学校增设经济管理专业科。
△省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考察论证,再次同意学校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
△学校再次荣获1995年度全省中专系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聘请原福建林学院副教授、竹类专家黄克福为总顾问。
6月 △学校73位同学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笔试合格率为70%,上机合格率为94. 5%,全通过率为66%。
9月 △省林业厅聘请著名杉木专家、原福建林学院院长俞新妥教授任学校名誉校长。
△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函授站在学校正式挂牌。96级(首届)北林大函授班正式开学。
11月 △学校召开第九届田径运动会。林业9448班、土木9501班分获甲、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8位学生打破10项校田径运动纪录,其中,土木9501班陈满海打破男子乙组200M、400M两项纪录。
△全校师生献爱心,为经贸9501班患脑肿瘤的范茂姬同学捐款10650元。
△学校与建阳市建立林科教结合挂钩校市,与樟湖坂、罗坊、安仁等六个乡镇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12月 △林业部副部长刘于鹤、部人教司副司级巡视员黄小文,在省林业厅副厅长张宗辉的陪同下来校视察工作,刘于鹤题词:“进一步办好福建林校,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王宝钦获省教委1996年度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7年
1月 △澳大利亚西北林业专业进修学院院长路斯和林业局林业专家豪欣·布利特,在省林业厅国有林场局副局长李绍安的陪同下来校访问,并交流林业教育经验。
3月 △学校经省林业厅批准成立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含工会)、人事保卫科、学生科(含团委)、教务科、总务科、财务科、基础科、森工科、林学科、经管科、成教科、科研科(含教育研究室)、图书馆等十四个科室。
△省财政厅副厅长俞传尧、农财处处长吴发金及省林业厅计财处徐益良来校视察工作。
△省林业厅抽调杨式雄、黄克福二人参加省政府科技兴农宣讲团,下乡宣讲兴农科技。
△林业部人教司组织李贤超、练耀凡、杨伯铭等三位专家来校进行国家级与省部级重点中等林校深化教育改革调研。
△校学生科、校团委会创办《天麟报》,由天麟文学社承办,陈政任主编。
△校文艺队在冯惠英老师带领下,参加“迎回归”大中专院校文艺调演南平地区选拔赛,韵律操《青春》被选送参加省大中专院校文艺调演。
5月 △省林业厅调整学校领导班子:副校长林威调出,廖福霖任校长兼书记,林顺佳任副书记,任命徐志荣、苏孝同为副校长。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关工委主任柴喜堂,关工委副主任王立勋,老干处处长陈文禄等来校为学生做“迎香港回归”专题报告。
7月 △学校根据省教委有关招生政策(省部以上重点中专可以从招生名额中划5%作为招生机动指标,解决支持学校办学部门或个人的子女来校学习的录取问题;农林及艰苦专业可超招3%的学生作为预取生)做招生准备工作。
△以林业部人教司副司级巡视员黄小文为组长的全国农科教领导小组福建检视组一行来校检查指导工作。
10月 △校长兼党委书记廖福霖调出,林顺佳任副书记兼副校长主持学校工作,徐志荣、苏孝同任副校长。
△校文艺队与莆田华侨体校文艺队联合组成的《火热的青春》韵律操参加全省大中专院校文艺调演(省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调演),荣获二等奖。
△学校业余党校创办7年来,由于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机构健全,办学层次多样,成绩丰硕,先后被团省委、团市委授予“先进业余党校”称号。
△学校连续六年被省教委、省体委评为全省中专系统“体育先进单位”。
△学校举行第十届田径运动会,打破8项校纪录。
12月 △95届毕业生吴文彬保送升入东北大学深造,被东林大向团中央推荐为“全国百佳贫困大学生”侯选人。哈尔滨《新晚报》专门刊登其事迹。
△学校第四届教代会、第六届工代会隆重召开。
△陈志军荣获省级“三好学生”称号;陈如国、张家丽荣获市“优秀团干”称号;叶清渠荣获第二届省校园文化艺术摄影三等奖。
1998年
2月 △春节,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德章、南平市林委主任陈永源来校看望老校长、老教师,向教职工拜年。
△学校召开新春校友茶话会,梁书奎、陈新丁、廖荣元、陈永源等校友到会。
4月 △学校认真传达贯彻全省职教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林业厅直属三校研讨会精神。
△学校领导班子调整,林顺佳任校长兼党委书记,徐志荣任党委副书记,苏孝同任副校长,章志勇任校长助理。
5月 △学校多媒体学术会场落成。先后邀请俞新妥、陈存及、张萍芳、黄章煌、梁一池、郭正刚、陈传馨等专家、学者来校为师生开新科技讲座。
△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中心,视频中心和电教直播中心竣工,交付使用。
6月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柴喜堂、人教处长李茂、省教委职教处副处长张志光、省林业厅教育科长潘清云来校视察工作。张志光还为教职工作报告。
△学校召开第九次党员大会,省林业厅纪检组长柴喜堂、人教处长李茂到会祝贺。大会选举产生校第三届党委会,林顺佳任党委书记,徐志荣任副书记,章志勇、刘明、郭先根、洪福兴、雷泽兴任委员。
7月 △学校招收新生955人,全校学生数达2300人(其中校本部1800人,分校与教学点500人)。
8月 △学校3180㎡的新学生宿舍——“思源楼”竣工并交付使用。省人大副主任黄文麟题写楼名。
△省林业厅厅属三校后勤工作研讨会在学校召开,三校交流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的后勤工作经验。
9月 △学校邵武分校由于原邵武林业中学移交邵武市教育局管理,邵武分校的木材加工与装饰专业转至福州省林干(技)校办学。
10月 △学校举办建校四十五周年校庆活动。
12月 △南平市延平区金山塔选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大会在学校隆重举行。
1999年
1月 △学校第七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校科两级学生管理机制正式施行。
3月 △占地170平方米、投资14万元的多功能会议厅正式投入使用。
学校与上海政禾木业有限公司达成联合办学的协议。
5月 △学校举行福建林校新大门落成暨揭牌仪式。
△福建省林业厅厅长刘德章、厅办副主任张福寿、厅计财处副处长王光玉、南平市林委副主任方文龙来校视察工作。
6月 △南平市将迎接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综合检查评比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达标评估验收,学校开展“迎检创卫”活动。
9月 △704名新生顺利入学,全校学生数达2657人。
△学校以总分第一的佳绩顺利通过新一轮国家级重点中专的复评。省林业厅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德章为组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柴喜堂为副组长的“福建林业学校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学校的评估工作;学校成立评估办公室。
△福建省教委职教处谢聿栋处长莅临学校调研招生工作,随行的有南平工业学校蔡校长、南平经贸学校朱校长等。
2000年
4月 △学校被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站。辅导站的成立,学校新增一种办学模式,拓宽了办学渠道。
△学校首次实行电脑刷卡考勤制度。
△章志勇任副校长。
5月 △学校教学综合楼正式立项,开展“三通一平”工作。
6月 △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团经率厅有关处室领导及电视台记者一行11人到校调研。
△学校全体教职工为建设福建森林博物馆积极捐款,164人捐款6050元。
△福建省高级工业学校一行20余人来校参观访问,双方交流办学方向、教学改革、教育管理等问题。
△南平市中专学校学生科长联席会议在校召开。
7月 △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函授站林学专业招收新生37人。
11月 △学校领导班子调整:林威任校长,徐志荣任党委书记。
2001年
4月 △原国家教委职教司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处杨仲雄处长及《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社党洁高级讲师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教学综合楼顺利封顶。
5月 △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原副部长张天保,教育部党组成员、职成教司司长黄尧,省教育厅厅长朱之文,省林业厅纪检组长柴喜堂,南平市副市长吴邦才以及省市有关部门领导莅临学校视察调研,对学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经北京林业大学批准,原“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函授站”更名为“北京林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福建分院”。
9月 △学校与福建农林大学联办园林与花卉、保险精算专业高中起点三年制高职教育,2个班100名学生。
△学校与福建农林大学联办5个专业的全日制成人大专教育,9个班343名学生。
△学校首批获准自办园林专业五年制高职班,招收学生50人。
2002年
3月 △经南平市教育局考察、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成为延平区唯一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会考点。
△刘明任副校长。
4月 △2002年南平市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在学校召开。来自南平十个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及南平市九所中学校长参加会议。
△学校学生田径队参加南平市第六届大中专田运会,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男甲团体总分第二名、女甲团体总分第三名的成绩。
9月 △福建省高校设置委员会评议专家组一行7人来校,对福建省林业厅在福建林业学校基础上申报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工作进行为期两天的考察评估。专家组成员由原省教委陈孔德巡视员带队,原福建林学院院长张建国、福建农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张贤奥、原福州大学教务处处长郑威、原漳州师范学院院长康锦堂、省工程学院副教授苏群荣等省内外知名专家参加。
11月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办公室,并首次在校内公开选拔领导岗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