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江南校区食堂经营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我院食堂食品卫生的检查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公开监督,赏罚分明,特制定本办法。
A、基本要求和扣款标准
基 本 要 求 |
扣款标准(P值) |
一、采购、拣切、清洗、放置、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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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拣切: 1、采购物料应主动检查质量,索取有关产品合格证,严禁采购质次价廉的物料。 2、拣切应在固定场所。拣切前首先要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禁止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3、改切生熟食品和荤素食品应专墩专用,分类加工。蔬菜要拣尽枯黄老叶、泥砂杂物和不可食部分。 4、废弃杂物要时出时清,及时倒入清洁桶内,并及时清除。 5、不得采购半成品及成品食品。(特殊情况须经监管部门同意) 6、不得采购化学色素及亚硝酸盐做食品添加剂。 7、不得采购学院明令禁止的食品。 (二)清洗: 1、荤、素食品应分池清洗。 2、清洗要认真仔细,清洗后的蔬菜应无泥砂杂质;水产品浸泡时间在15分钟以上;肉禽类应无羽毛、头和内脏。 3、肉禽类清洗干净后,应先出水(或上浆),冲洗干净后备用。半成品应无污、无血。 (三)放置: 1、清洗干净后的原料应按规定要求使用容器、盛器,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2、清洗干净后的原料应及时送入烹调间,并置于规定的货架。 (四)贮存: 1、分类摆放整齐,通风良好。 2、生、熟成品、半成品规范贮存。 3、无“三无”变质、过期食品。 |
1、采购、改切变质原料,且送烹调的,但未造成后果的扣2000元; 2、菜墩或洗池混用且生熟、荤素不分的,扣500元; 3、垃圾积压且未当日清除的,扣200元; 4、经查发现或师生反映食品不干净的,经监管人员核实,扣500~1000元;并对投诉者进行5~10倍的赔款; 5、生熟容器、盛器混用、乱放的,扣1000元; 6、生、熟食品混放扣1000元; 7、无索证资料扣3000元;索证资料不全经监管人员检查限期整改不到位扣1000元; 8、经监管人员发现,有“三无”变质、过期食品,所用产品没收并扣3000元/次。 9、采购学院明令禁止的食品,没收食品,未造成后果的扣罚5000元;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解决。 |
二、烹调、出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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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烹调: 1、烹调时应掌握原料的特性,做到烧熟煮透。 2、烹调时,不能用手指直接尝味,余下的汤或菜不应倒回锅内。 3、隔夜荤菜(半成品)须经监管人员检查,允许加工回锅的,必须充分加热,严禁加热不透。 4、所用厨师须有厨师证,且经验丰富。 (二)出菜: 1、出菜应使用经过严格消毒的熟食容器。 2、出菜后,熟食应及时送入备菜间,盛有熟食的容器不得叠放。 3、出菜与销售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 (三)剩饭剩菜处理: 1、禁止剩饭剩菜二次销售给师生。 2、确属员工内部用餐,要包装后单独存放,必须有明显标志。 |
1、隔夜荤菜(半成品)如加热不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扣3000元; 2、将变质食品下锅烧煮的扣5000元; 3、出售食品用手直接接触的,扣100元;用手指直接尝味的,扣200元; 4、拿未经消毒的熟食容器盛饭菜(或面点)的,扣1000元; 5、加工前,经监管人员检查发现剩饭菜、且无明显标志的扣500元/盘,剩饭扣500元/次。 6、供应普通餐,提前或超过规定时间售饭的,按剩饭菜处理。 |
三、工作场所、炊具盛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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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场所: 1、各加工岗位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具的清洗、洗刷,锅台灶面应做到无积水、无杂物、下水沟畅通,无堵塞现象,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 2、门窗、玻璃、墙壁、瓷砖以及出售窗口应做到无积灰、无油垢、无蜘蛛网、无食物残渣。 3、仓库干燥通风,物品摆放整齐,主食物品离地、离墙存放,副食物品存放于货架上。 4、工作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蒸汽、煤气源,关闭门窗。IC卡窗口机用后及时关闭。 (二)炊具盛器: 1、各种工具、容器、盛器使用后应洗刷干净存放货架,砧板洗刷揩干后竖立存放;抹布经常清洗,用后晾干;容器、盛器应生熟、荤素分开使用,并分别存放。 2、冰箱、烘箱、绞肉机、切片机和面机等设备,每次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无残留物。 |
1、加工结束后,工作场所未及时清洗,或清洗草率的,扣100~200元; 2、在上级有关部门卫生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扣500--2000元; 3、盛器乱扔且影响整体的,扣50元/只; 4、炊事机械设备用后未及时清洗干净的,扣100元; 5、调料车及冰箱内杂乱无章的,扣100元。 6、仓库物品摆放混乱,不符合规范的,扣100~500元。 7、工作结束后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门窗未关闭的,扣500元;未及时关闭水电、煤气源的,扣500元; 8、违反有关规定,经教育态度恶劣,仍屡教不改者进行清退。 |
四、洗消、灭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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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洗消: 1、每餐使用过的容器具应落实专人洗刷、消毒。熟食容器具一般为每天消毒一次;生食容器具每周不得少于两次。但加工熟食(含面点)时,工具、容器具用前要严格消毒。 2、洗刷消毒好的容器具应及时存放在保洁间内。 3、消毒溶剂的配制由专人负责。 4、消毒灭菌灯由专人负责,定时开关。 5、按规定清洗、消毒抹布。 6、免费汤碗要及时消毒,设专人看管。 (二)灭杀: 1、灭杀鼠、虫、蝇及蟑螂由专人进行人工灭杀。 2任何个人不得将灭杀药物私自带入操作场所或货橱内或食品混放。 |
1、所用的工具、容器、餐具未及时清洗或清洗不洁的,扣100~200元/只; 2、抹布未按规定清洗、消毒的,扣100元; 4、未按规定开关灭菌灯的,扣200元/次; 5、私自夹藏灭杀药物的,扣200元; |
五、个人卫生及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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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2、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3、操作食品时,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4、上窗口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服、帽。出售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 5、不得用脏抹布或拖把在窗台、保温台上做卫生。 6、按时参加食品卫生及安全会议。 7、各餐厅之间、餐厅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矛盾时,应及时与食堂管理员反映,妥善处理。 8、持证上岗服务。 9、实行刷卡消费。 10、添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经监督部门同意,严禁私拉乱接。 |
1、在操作间、备餐间抽烟的,扣2000元/次; 2、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的,扣100元/次; 3、窗口服务穿戴不齐的扣50元; 4、穿拖鞋进入工作间的扣100元。 5、在备餐间售菜未带口罩的,扣100元; 6、发生与师生争吵、服务态度恶劣,造成影响的扣500~1000元; 7、无健康证而从事食堂工作的,扣3000元; 8、在工作台上放置杂物的,扣500~1000元; 9、未经批准无故缺席会议,每次扣500元; 10、未持证上岗服务的,每人次扣500元。 11、收取现金的扣500元/次;不受理现金消费的投诉。 |
六、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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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清洗、保洁 |
经学院检查卫生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整改不合格者提出警告;三次警告者停业整顿。 |
B、奖励条件及标准
六、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K值) |
1、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者给予100元奖励。 2、受委托经营方能认真履行合同,经多方考核成绩优秀者,可在下一轮竞标中进行议标,或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
C、合同期经营绩效考评金=H+∑K值-∑P值
注:H =(一卡通刷卡总额÷餐厅面积),三个食堂考评成绩列第一、二、三名的,H取11万元、10万元、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