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各系党总支、党支部要在毕业生离校前,根据毕业生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党员意识。
1、以“增强党员意识、我为母校争光”为主题,安排毕业生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过一次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同时要求每个毕业生党员认真总结入学以来,尤其是入党以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进行爱岗敬业教育,牢记学院各级党组织的期望与重托,积极投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
2、结合建党90周年,组织毕业生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党员身份,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同学文明离校,树立良好的毕业生形象。
3、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对毕业生党员如何办理离校手续、如何转接、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属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党总支要及时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手续。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形成预备期考察鉴定材料,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并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3、对于入党积极分子或入党申请人,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能对其连续培养,所在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或入党申请人相关的组织培养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密封后也可以由本人带走或及时交到就业办随个人档案走。具体情况一定要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4、各系党总支、党支部要对毕业生组织材料进行逐项检查,列好材料清单,杜绝张冠李戴、缺页少项、遗失不归档等现象,指定专人按毕业生档案归档时间要求,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转移。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系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1、学习和工作单位已经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工作单位所属党组织。已确定学习、工作单位的,且转往单位设有党委的,直接转往该单位党委;工作单位仅有党总支、党支部的,转往该支部、总支的上级党委(要登记该党委全称)。
2、工作单位落实但单位未设党组织(如外企或私营企业)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党组织(如某某街道党工委、某某镇、乡党委),也可以转往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本单位所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委会党组织(党委),也可随同档案转往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与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党务工作办公室进行联系,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出国留学人员党务工作办公室转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确有特殊困难,且已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要求申请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经各系党总支查实并同意后,可将党组织关系暂留在原院系,并报院党委办公室备案,保留时间不得超过
2011年
12月
31日
,此前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保留期间毕业生党员须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自觉与原院系党组织定期联系,按要求参加学院的党员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自觉按期交纳党费和书面汇报思想就业进展情况。所在党组织要建立严格的暂留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信息采集制度,做到可以随时联系本人或家人,随时掌握毕业生动向,同时按要求将其编入支部,承担起对暂留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管理教育的责任。
毕业生党员的档案,由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一)组织关系转移准备工作
1、院系准确汇总毕业生党员有关情况
毕业生党员接收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必须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接收单位信息,并注明接收单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应确认其所考取学校、院系的名称。
确认接收单位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名称(即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的“接收单位”):是指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接收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至少在县级党委以上级别)。
毕业生党员对接收单位的情况不明的,党员本人要向接收单位组织部门询问“接收单位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名称。
2、院系按要求登记毕业生党员相关信息
各院系安排责任心强、熟悉毕业生党员情况的人员,认真填写《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2011年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同时党员本人要逐一核对接收单位和上级党组织部门名称,经本人核实后要签字确认。
(二)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安排
各院系于毕业生离校前1天,将由毕业生党员本人确认签字、系党总支审核盖章后的《2011年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及电子文档交至党委办公室。由系党总支组织委员按时间安排(见附件1)到党委办公室集中办理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三)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的有效凭证,系党总支组织委员领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及时将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党员本人领取时须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领,领取后应妥善保管。
五、毕业生党员党费收取
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必须缴纳党费(每月0.20元),党费交到2011年7月。
中共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5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