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日前,为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福建省纪委发出通知,就进一步深化“三转”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中央纪委“三转”要求的重大意义。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中国纪检监察报系列述评所列举15种不符合“三转”要求的情形,把自身工作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述评所列举的4种有益实践探索为方向,联系工作实际,明晰“三转”内涵要义,进一步精准定位、聚焦主业。把推动“三转”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明确履职定位,切实转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在惩治腐败方面,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快查快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强化监督方面,要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切实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方面,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防止反弹;在自身建设方面,要打造过硬队伍,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
三是做好机构调整,切实理顺各项职能关系。要求进一步调整内设机构,整合力量、做好衔接,切实提高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监督人员占机构和编制总数比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市、县(区)效能办管理体制的通知》(闽纪办〔2015〕1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加大力度,确保在数量上有大幅度减少,切实把不该管的、管不了的交给职能部门;在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精神明确前,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在内部工作机制上理顺关系、上下衔接。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级纪委书记作为落实“三转”要求的第一责任人,把“三转”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带头转。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职能发散有余、聚焦不足,工作方式和作风难以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影响监督执纪问责成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理解、配合;增强落实上级精神的自觉性,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各级纪委的“三转”工作,下级纪委要加强情况汇报,及时反馈情况,切实保证每个“转”都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