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日前,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的论述更是引发了深深的思考。
一些干部违规违纪,甚至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从主观方面分析,主要是个人丧失信仰、思想堕落、欲望膨胀;从客观方面分析,则是缺乏有效监督、政治生态不良,这往往与组织上对干部的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紧密的关系。王岐山用“子不教、父之过”来打比方,指出“干部犯错”背后的组织责任,既形象而又深刻,具有鲜明的现实指向性。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个说法曾经盛行一时,折射出干部管理上的一些弊病。深入剖析大量典型案例更会发现,如果相关党委、纪委真正履行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按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干部,一些地方的风气就不至于严重恶化,一些干部就不至于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从平时我行我素、作风专横的“一霸手”,最后沦为侵吞巨额资财的大贪巨蠹,到潜规则丛生、逆淘汰风行,最后酿成大面积的塌方式腐败,这样的“剧情”并不少见,无不与一些地方和部门治吏不严、责任缺失有重要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彻底改变对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口号,关键是要从严从实、真管真抓,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
在这样一个宏大而复杂的工程中,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责无旁贷,必须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只有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把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以零容忍的态度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才能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近年来,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凸显和落实“两个责任”,越来越成为硬任务、硬杠杠。
不久前,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强调要强化责任追究,使问责成为常态,社会反响强烈。今年上半年,37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7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随着责任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将进一步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压力,巩固和拓展从严治党、正风反腐的强劲态势。
越往后,监督会越来越严,方方面面的“紧箍咒”会越念越紧。对各级干部而言,需要转变思想、改进作风,认识到严管是最大的爱护,适应在监督下用权干事,把廉洁从政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对腐败的免疫力,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顾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