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林院纪〔2017〕15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半年深化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
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福建省高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院党委安排,学院纪委定于2017年6月20日起,对学院各职能部门自身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和对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的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
“X”—相关职能部门: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研开发处、纪检监察室。
(二)检查时间
2017年6月20日至23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对自身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担负的职责
进行梳理明晰,依据职责定位进行工作部署,落实职能、完善制度。
2.是否根据部门职能和管理权限制定“1+X”专项督查
工作方案,并上报院纪委。
3.是否按照上报的“1+X”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依纪依规对学院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监督检查。
4.是否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向学院纪委报送线索。
三、检查办法
1.开展检查。查看相关部门在自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担负的职责所进行工作部署、落实职能、完善制度等情况材料;查看开展“1+X”专项检查监督和推动等情况相关材料;查看“1+X”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材料;查看整改情况;查看开展“1+X”督查工作情况报告材料。
此外,院纪委通过走访、座谈、会议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核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履职情况。
2.反馈通报。通报检查结果,提出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检查组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徐志荣任组长,章志勇任副组长,成员由张毅、廖世建、邹小燕、罗志斌组成。
五、检查结果应用
将检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部门和负责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履职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督促整改。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由院纪委统一收集,根据问题情况进行问责追责,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六、材料报送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检查内容撰写包括自身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依职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告要求据实、简明扼要,并按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和问责建议的格式要求撰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情况报告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文稿在20日前报送纪检监察室(448261869@qq.com)。
中共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