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泉铁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吴年兰,为其女儿大办婚宴,收取非亲对象礼金15760元。吴年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2.古田县饮食服务公司经理吴厚模,在赴长沙参加厨师节活动期间,带队到张家界、凤凰古城等景点公款旅游,同时发现其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福利等其他违纪行为。吴厚模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3.松溪县公安局渭田森林派出所副所长许国辉,在2014年5月6日至5月19日休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至12月10日未回单位上班,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许国辉受到撤职处分。(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