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月26日,福建省南平市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武夷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违规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并于中秋节购买发放月饼。武夷新区纪工委给予武夷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黄辉党内警告处分。
2.延平区水东街道副主任叶水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挂点的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违规领取节日费、补助费等各类补贴。延平区纪委给予叶水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武夷山市上梅乡烟草站站长陈坤正为儿子大操大办十岁生日宴,违规收受礼金。武夷山市纪委给予陈坤正党内警告处分。
4.顺昌县元坑镇党委统战委员潘社卫、元坑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陈松铭二人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私分和送给相关人员。顺昌县纪委给予潘社卫、陈松铭党内警告处分。
5.光泽县华桥乡牛田村党支部书记龚长清为儿子大操大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光泽县纪委给予龚长清党内警告处分。(南平市纪委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