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驻闽教纪〔2018〕2号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学校):
2018年春节将至。为形成警示和震慑,防止“节日病”,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厅直属单位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福建教育电视台党总支原书记、原台长孙捷敏公车私用并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5年6月,孙捷敏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参加校友活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住宿费等910元,并违规领取出差补贴300元。2018年2月,孙捷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电化教育馆办公室主任陈榕辉用公务车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3年3月-2015年7月,陈榕辉利用职务便利,用公务车油卡为其本人和朋友的私家车加油43次,合计6800元。2017年6月,省电化教育馆给予陈榕辉记过处分。
福建中教网络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柳斌超预算超标准支出培训费并违规报销问题。2015年8月,柳斌受委托承办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培训班和启动布置会,超标准支出伙食费36491元且违规报销。2017年6月,福建教育杂志社给予柳斌记过处分。
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能不能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领导要带头、机关作表率,并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厅直属单位教育管理,严防“灯下黑”。要紧盯春节等“四风”问题易发敏感期,按照省“两办”通知提出的“七严禁七不准”要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
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在内部食堂、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发放津补贴等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同时,要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懒教庸教怠教等突出问题。要坚持做到执纪越来越严,最大程度压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空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
中共福建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2018年2月7日
抄送:省纪委洪仕建副书记、省监委洪平委员,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中共福建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2018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