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闽思政辅〔2014〕10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福建省高校
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3-2017年)》,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58号),决定举办“第四届福建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福建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二、评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第四届福建高校十佳辅导员”10名,“第四届福建高校优秀辅导员”40名。
同时,择优推荐参评“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五、推荐名额
本科高校每校可推荐2名辅导员,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可推荐1名辅导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校内评选和推荐工作。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广大辅导员队伍中,进一步营造努力工作、争当先进、勇创佳绩的氛围。
2.严格评选程序,积极开展推荐。要通过精心组织、科学策划、公开选拔、阳光操作,真正将辅导员队伍中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实践、甘于奉献,深受学生喜爱、家长满意、同事认可、领导信任的优秀同志选拔出来。
3.市属高校(含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市属高职高专院校)要加盖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公章。
4.请各高校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第四届福建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报名表》[见附件,可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福建师范大学)网站下载,网址:http://jybfdyjd.fjnu.edu.cn/]、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电子版发送至jybfdyjd@fjnu.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同时将《报名表》和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各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原件;使用A4纸张双面印制)通过顺丰或EMS快递寄送至福建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谢秋运,0591-87091278;
省高校辅导员专委会联系人陈新星,0591-22868289;
通信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5层省高校辅导员专委会秘书处,邮编:350108。
附件:第四届福建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报名表
福建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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