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林院党〔2014〕12号
关于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各党总支、支部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我院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全院党总支、支部于近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学院实际,通过集中换届,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总支在系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障监督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促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序号
|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系部党支部名称
| 1
| 资源环境系党总支
| 教工党支部
| 学生党支部
| 2
| 土木工程系党总支
| 教工党支部
| 学生党支部
| 3
| 人文社科系党总支
| 教工党支部
| 学生党支部
| 4
| 经济管理系党总支
| 教工党支部
| 学生党支部
| 5
| 自动化工程系党总支
| 教工党支部
| 学生党支部
| 6
| 园林系党总支
| 教工党支部
| 学生党支部
| 7
| 直属行政党支部
| 8
| 直属教学林场党支部
| 9
| 直属老干党支部
|
三、支部调整原则
1、教务系统、学生管理系统的党员,根据在不同校区工作情况,分别划归到各系党总支部;
2、“双肩挑”的党员,根据在不同校区工作情况,尽量划归到各系党总支部;其他政工、行政人员党员划归直属行政党支部;
3、原则上党总支书记由副处级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由科级以上干部担任。
4、各系党总支部下设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系教工党支部书记由系党总支书记兼任,系学生党支部书记由系党总支副书记或系学工组负责人兼任。
四、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各党总支部委员会是院党委领导下的二级基层党组织。总支部委员会由 5人组成,一般设书记 1 人、副书记1人,设组织、青年、宣传、统战、纪检委员各1名,其中组织委员可兼任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可兼任青年委员。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一般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兼青年委员)1人。
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得到群众公认。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专职副书记任职期间应将主要精力用于党务工作。
5.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6.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有奉献精神。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六、方法步骤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5月6日开始,原则上于5月30日之前结束。方法步骤如下: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13日前)。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成立支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搞好宣传发动,做好选前教育,并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工作,依法行使个人的民主权利。各支部在换届选举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
(二)总结支部工作(5月16日前)。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对本届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本总支、支部全体党员报告。
(三)推荐酝酿候选人(5月20日前)。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组织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名,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党总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按照差额20%的要求推荐候选人。
根据候选人的条件和名额,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讨论,提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征得院党委同意后,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反复酝酿,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总支、党支部于5月23日前呈报《关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书面请示经党委批复后,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四)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由上届委员会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超过半数的被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五)会后总结报告。党员大会选举后,党总支、党支部于5月30日前报告选举结果。经党委研究后,对选举结果予以批复,新一届的委员会即正式成立。要求报告以下内容(见附表):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本单位实有党员人数,其中正式党员数,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大会选举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其中有效票数;当选委员名单 ( 以得票多少为序 );选举中的其他情况。附一张有监票人、计票人签名并盖有党支部印章的选举结果报告单。新一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出后,报院党委审批。要求报告以下内容: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时间,出席委员数,书记、副书记得票数,委员分工情况等。
七、几点要求
1、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党组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支部要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好各项工作。
2、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方式进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情况,应及时向院党委办公室汇报。在召开大会选举前一周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院党委办公室,经党委会原则同意后,再进行大会选举。
3、召开动党员大会时,各支部党员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五分之四。每个党员在提名时,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推荐。
4、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出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并注明委员分工情况。
5、院党委批准新一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下达前,上届委员会委员仍要履行职责,坚持正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通知下达后,上届委员会与新一届委员会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同时上届委员会委员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附件:1、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党员分支部情况表
2、调整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预审表
3、调整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审批表
4、增补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中共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委员会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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