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组:
为进一步做好解除学生处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请报送各年级学生解除处分名单汇总表,学院将择期讨论审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条件:学生受处分从下文之日起满一年者,截止2013年12月30日前
二、报送时间:2014年12月20日前
三、报送程序:
1、符合解除处分条件者填写《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习工作表现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提交系部审查(审查平时表现及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
3、系部填写《解除处分学生名单汇总表》,一并提交学生处办公室(附电子版)。以上申请表请在QQ群林职院学生工作群群共享中可下载。
四、学生处分中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可到学生处查询,留校察看以下处分到系部查询。
请各系部抓紧做好本学院学生(尤其是毕业生),符合违纪处分解除条件的情况的统计、申报和审批工作,逾期将不再予以审批处理。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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