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有部分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致使负荷增大,造成线路损伤连续跳闸、停电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同学们的正常学习和日常生活,也给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为切实做好我院宿舍安全工作,提高广大同学安全用电意识,杜绝火灾事故,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供电。特作如下通知:
1、学生公寓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电线绝缘层允许温度一般为60℃,如果线路长期过负荷运行,线路发热量增大,绝缘层加速老化。当温度在大于250℃时,绝缘层会发生自燃,并与电线分离,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
2、学生宿舍供电线路,配电设施较为薄弱,客观上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所以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毯、电热杯、电磁炉、电炒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
3、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开关,严禁移动和人为破坏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学生离开宿舍或就寝时应关闭饮水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4、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存有大功率电器,当场没收,并按《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理;对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宿舍,宿舍所有成员取消年度的评优评奖及各类资助资格;对使用大功率电器屡教不改的宿舍(2次以上),采取强行暂停供电措施,全院通报点名批评,责令其宿舍成员进行书面检讨,视其认错态度和悔改决心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供电;检查人员若当场发现使用大功率电器者,除没收之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违章使用者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希望全体同学们能够增强安全意识,文明用电,安全用电,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各班要做好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宣传教育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及时向保卫科汇报。为了您和您身边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保卫科
二O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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