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教师工作量计算补充说明【闽林院(2004)74号】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教师工作量计算补充说明
根据闽林院[2004]68号《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更加明确地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及职称评聘工作,特做以下几个说明:
一、 教师工作量定额: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的规定,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教研与科研工作量,教学管理工作量和教学业务工作量四部分组成。教师年满工作量标准为1680小时,其中专任教师年教学工作量部分应达1120小时。
二、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具体办法详见闽林院[2004]68号文的规定。
年度教师工作量考核表中的教学工作量考核评分栏应包括闽林院[2004]68号文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务工作量两部分;科研工作量考核评分栏即指教研与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则指文件中教学管理工作量。各项完成的工作量均按68号文的方法计算成实际工作小时,并按实际工作小时×1/6折算成标准得分。
三、 教学工作定额减免:
经学校批准担任行政和党的工作(包括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教师,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减免教学工作量定额的,可依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文件的规定及以下原则予以减免。
1、 兼职减免:根据教师兼任行政职务的实绩,参照表的标准予以减免教学工作量。教师兼职不宜过多,若兼任数职,则第一职务的减免量可全免,第二职务减免一半,第三职务起不再减免。(最高减免教学工作量不超过500标准小时)
表1 教学人员兼任行政工作减免教学工作量标准
兼职职务 |
减免教学工作量(标准小时) |
院领导 |
500 |
正、副处长、正、副系主任; 党总支正、副书记 |
400 |
教研室主任、组长 |
200 |
政治辅导员、班主任 |
200 |
2、 进修减免:脱产进修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可免进修期间教学工作定额,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的,可减免一半的教学工作量
3、 其它减免:经教研室、系安排、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在一段时间内(超过1/3学年)专门从事实验室或教学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实践锻炼、科教兴农、技术开发等工作的,按核准的实际工作天数,每天减免1标准课时。
4、 因分娩的女教师,经教研室、系审核、学院批准后可适当减免部分教学工作定额。
5、 其它特殊工作需要减免的教学工作量,应经学院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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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