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期末考试监考安排已经公布,请监考老师到教务处网站、群共享文件或青果教务系统上,查询期末监考情况。监考时,监考人员需认真阅读“监考老师注意事项”,确实履行监考职责。根据往常巡视人员发现的问题,特作以下几点强调:1.监考老师需提前20分钟到油印室领取试卷,提前到达考场;2.开考30分钟后,才能让学生交卷;3.交卷时,请认真清点好试卷份数后,再装入指定试卷袋,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
教务处
2016年7月4日
附件1:分部门查看监考安排表.xls
附件2:分行政班级查看考试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