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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防火安全制度
作者:图书馆 点击数: 时间:2017-11-15 10:03:21

 

 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重地和文献信息中心,同时也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场所,属于学校的重点防火单位。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如下:

一、全馆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消除火险隐患,提高防患意识。

二、各部室必须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相应部位的用电防火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馆领导和保卫处批准,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有专人负责,确保防火安全。

四、馆内严禁私拉线路和超负荷违章用电,因添置设备必须布线时,要有专业电工进行。

五、图书馆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

六、馆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必须齐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灭火器要存放在明显易取处。

七、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会使用灭火器材,懂消防基本常识。

 

图书馆防火巡查制度

一、图书馆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图书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后勤管理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第二条 动用明火需到保卫处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 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第四条 图书馆是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第五条 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第六条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第七条 图书馆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暴要求。  

第八条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第九条 对消防有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图书馆火灾隐患报告书

报告部门

 

报告人

 

原有火灾隐患

 

 

 

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责任人签字

复查情况

 

 

 

复查时间:

复查责任人签名

注:此表用于除当场整改以外的隐患整改报告

 

图书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应明确到人或岗位)

(一)指挥部

1.总指挥:由院值班领导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到场后,移交指挥权。

2.成员:由图书馆负责人组成。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3.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人员疏散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公安消防队行动。

(二)灭火行动组

1.负责人:院值班领导

2.成员:黄华明、杨颖、何军

3.职责:第一灭火力量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灭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

(三)  疏散引导组

1.负责人:黄华明

2.成员:郭小丁、黄佩珍,要求对应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引导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疏散,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

1、负责人:黄华明

2、成员:郭小丁、黄佩珍

3、 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火栓井盖,协助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求救,并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五)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1、负责人:黄东星。

2、成员:黄东星、黄文浩。

3、职责:切断非消防动力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迫降消防电梯,在一层停止并锁定客用、货运电梯,停止空调运行,操控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控制发生故障,则由工程设备部门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控制,为防火和疏散提供设备保障。

二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发现火情

任何单位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按下附近手动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发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员(或就近工作人员)应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并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赶到现场展开行动。

(二 )火警确认

消防控制室对任何火警信号必须核实,核实火警以人员语言确认为准。

(三)报警及进入应急状态

确认火警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1、消防控制室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置于“自动”状态,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向“119”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3、消防控制室通知配电室切断起火层日常用电路,通知配电室确保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控制柜状态;关停中央空调电源。

4.通知当班人员就位,各级人员到位,展开灭火疏散行动:

1)、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在3分钟内赶到起火部位,利用就近消防设施(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开展初期火灾的扑救,公安消防队(第三灭火力量)到场后协助开展火灾扑救;

2)、应急疏散组通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广播、喊话等方式,各疏散引导员在预案规定的岗位上,引导人员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向到场消防队报告。

3)、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保障指挥部与各组之间通讯畅通,消防用电不间断,各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4)、 安全防护救护组实施区域警戒,清理车场通道,打开地下消防井盖迎候消防车;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四)火警解除

火灾扑灭后,彻底清查起火现场及相关部位,确认已完全扑灭,烟气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对象都已安全疏散完毕,征询公安消防人员同意后下达火警解除指令。

火警解除后,派出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原因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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