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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研讨室管理制度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5-03-14 10:03:57

图书馆研讨室管理制度


为满足广大师生对优美学习环境与独立研讨空间的需求,图书馆建立并优化了用于学习、交流、研讨、会议等活动的研讨室空间,供全校师生使用。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开放对象

图书馆研讨室对全校师生开放。

二、开放区域

图书馆三楼:研讨室1、研讨室3

图书馆四楼:研讨室4、研讨室5、研讨室7

三、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21: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四、适用范围
   研讨室目前仅对专题学术研讨、教学培训等提供支持、自修学习等;娱乐及商业活动不在使用范畴之列。
五、使用条件
   申请部门(人)提前到图书馆前台登记预约研讨室,教职工可预约7天内的所有研讨室,每次使用时间最长4小时;学生可预约3天以内的部分房间,每次使用时间最长4小时。
六、注意事项

1.研讨室仅作读者学术活动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他用途。学校如有重要会议,可优先使用研讨室。

2.研讨室提供投影设备,不提供除场地以外的任何其他服务。

3.禁止在研讨室内吸烟,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请勿破坏室内各类家具和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禁止携带各类食品进入研讨室携带饮料进入时,请小心谨慎,不可污染书籍、家具。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离开前请做好整理工作,及时清理不需要的物品或废品。

5.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要文明得体,不得在室内吵闹、喧哗。

6.请按照预约使用时间离开研讨室,并关闭门、空调、投影等设备,以免妨碍其他读者使用。

7.每人(小组)每次只能预约一个房间,不得同时预约多个房间。每天预约次数最多2次。

8.为保证研讨室使用秩序,图书馆研讨室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倡导读者自觉遵守使用规则,合理使用研讨室。如未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使用,图书馆有权作出处理,情节严重者 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预约使用资格。

9.如会议改期或取消,应提前到前台跟管理员进行修改或取消操作,以便调配给其他读者使用,否则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一段时间的预约使用资格。

研讨室管理责任人:黄文浩(江南校区图书馆四楼研讨室)

                 官立伟(江南校区图书馆三楼研讨室)


                              图书馆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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