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打击非法盗版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图书馆文献资源管理,维护知识产权,保障读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图书馆所有纸质、电子资源的采购、入藏、流通及日常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盗版、非法出版物进入馆藏。
第三条 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及读者均有责任抵制盗版,发现盗版书籍需及时举报并配合处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图书馆馆长负总责,统筹打击盗版工作;
第五条 采编处负责采购、捐赠环节的盗版筛查;
第六条 流通部负责日常借阅中的盗版排查与下架;
第七条 读者需配合图书馆管理,拒绝使用盗版书籍。
第三章 采购与入藏管理
第八条 采购渠道规范
1. 仅通过国家批准的出版社、新华书店或正规供应商采购图书,签订正版承诺协议;
2. 供应商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并定期更新备案。
第九条 到货验收
1. 检查图书ISBN号、出版社信息、印刷质量、防伪标识等;
2. 对疑似盗版书籍(如纸张粗糙、字迹模糊、价格异常等)暂缓入库,联系供应商退换;
3. 建立验收台账,记录每批次的验收结果及责任人。
第十条 捐赠图书审核
1. 捐赠书籍须经采编处逐本核查,确认合法来源;
2. 无法判定合法性的书籍不予接收或作销毁处理。
第四章 日常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 不定期排查
不定期开展全馆盗版书籍专项清查,重点检查流通率高、装帧异常的书籍; 对发现盗版的书籍进行追溯,查明来源并整改。
第五章 技术手段应用
第十二条 利用图书馆管理系统对接国图数据,可以检索正版图书信息;
第十三条 采购电子书时,选择具有数字版权保护的正版平台。
第六章 读者教育与宣传
第十四条 通过新生入馆教育等途径普及入馆须知、版权知识等,宣传盗版危害。
第七章 违规处理机制
第十五条 对盗版书籍的处理
1. 确认盗版后立即下架、封存,并记录详细信息;
2. 追溯来源:若属供应商责任,终止合作并索赔;若属捐赠,列入黑名单。
第八章 监督与改进
第十六条 接受学校纪委、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及时整改问题。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图书馆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