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
新就业形态是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和大众消费日益多元化的基础上,以服务业为主的一种新型工作模式。具体而言,新就业形态包括电商商户、网约车司机、微商、自媒体从业人员等。
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
当前,新就业形态已成为我国吸纳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其中从事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160多万人,较2020年增加近3倍。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专门列出了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两项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和相应举措。《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发布,进一步加大了对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就业创新增容的发展路径。
《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显示,2021年中国有61.14%的企业在使用灵活用工,比2020年增加5.46%。企业倾向于在一线生产工、服务员、快递员、保安、保洁等普通工人岗位采取灵活用工,比例达到56.53%;IT及其他技术人员的灵活用工比例也较高,达到26.13%。可以看出,企业更倾向于扩大而非缩减灵活用工规模,我国灵活用工市场正呈现持续发展趋势,成为名副其实的就业“蓄水池”。
新就业形态孕育新岗位
与传统工作相比,新就业形态打破了以往“朝九晚五”的工作模式,微商、网络主播、文案写手等众多新职业应运而生,“斜杠青年”已成为当下许多青年人的代名词。他们的工作场所和时间不再固定,工作方式更加弹性化,工作内容和薪酬也随着用户需求而发生变化。近年来,人社部已陆续发布5批74个新职业,包括“网约配送员”“互联网营销师”“电子竞技员”在内的新兴职业被正式纳入我国“职业版图”。
新职业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打开了更多就业“风口”,成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新赛道,受到年轻人的喜爱和追捧,也给有着更多知识储备和创新活力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无限可能。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数据统计,2020年和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率均超过16%。大学生在选择工作时,除了薪资以外,会更加注重诸如职业发展潜力、职业自由度和舒适度、职业成就感以及兴趣爱好等。很多大学生会选择自由撰稿、网上翻译等工作;也有大学生利用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带货,开展线上营销;还有的大学生选择短视频制作、平面设计等行业自主创业,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借助平台广阔的空间,成就创业梦想。
新就业形态为困难群体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大龄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文化素质、技能水平普遍较低,或者身体有缺陷,很难在传统劳动力市场上找到工作。而灵活就业具有门槛低、弹性大、不受城乡地域限制等特点,恰恰为他们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比如快递员、家政护理等服务性岗位,入行门槛较低,稍加培训便可很快上岗,工作时间也很灵活,为解决本人及其家庭生活提供了一条出路。
美团研究院2021年发布的《骑手职业特征与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调查指出,美团外卖平台的骑手,77%来自农村。《2021年度美团骑手权益保障社会责任报告》则显示,美团外卖日均活跃骑手超过100万,有24.6万名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平台为更多农村困难人群提供了就业机会。
一些新生代农民工,虽然没有高学历,没有去过大城市,但是在田间地头一样可以架起手机进行直播带货,成为乡村振兴路上的“新农人”;还有一些残疾人,凭借传统手工艺技艺,成为网络主播,通过传授手工艺制作技艺,销售手工艺产品,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改善家庭生活。
新就业形态在创造就业机会,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当前和今后稳就业、保民生的一个有力支柱和有生力量,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但同时也应看到,新就业形态作为就业市场的新兴产物,仍面临诸如劳动关系难认定、社会保障不完善、维权困难等问题和制度障碍。对于新就业形态,我们既要给予大力支持,又要加强规范,补齐法律短板、完善社保制度,切实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近几年,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20多个省市也积极出台相关细则,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广东省明确,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四类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广东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上海市明确提出“平台优化算法原则,禁止平台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相信随着扶持政策加快落地,创新服务持续发力,各类保障措施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将大量涌现,成为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必将成为促就业、稳就业的新引擎。
转载自“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作者郭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