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业导师是指受聘后对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以及受警示教育学生转化负有指导责任的教师。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学业导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二)熟悉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熟悉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学校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教科研能力。
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
第四条 学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有:
(一)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增强专业自信心,培养专业学习兴趣。
(二)指导学生制定和实施学业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与学业规划,帮助学生确立专升本、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和督促学生实施学业规划,落实学习计划。
(三)指导学生专业技能提升与职业素质养成。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定期指导学生创新训练、技能竞赛、参与科研立项等科技活动,提升学生技能,促进职业素质养成。
(四)指导学习困难学生。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其不断改进;做好受到学业警告学生的转化工作,提供必要的学业帮扶。
(五)转化受警示教育学生。帮助受警示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良好学风,遵守各项纪律。
第五条 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前三项职责(A类)一并进行,指导人数应不少于20人,每学期指导不少于6次,其中“一对一”指导不少于1次。“指导学习困难学生(B类)”应不少于10人,每学期指导不少于6次,其中“一对一”指导不少于2次。“转化受警示教育学生(C类)”应不少于5人,每2周进行一次“一对一”个别指导。
第四章 遴选与聘任
第六条 学业导师采用个人自荐和系部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业导师选聘工作由系部党总支组织实施,聘任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七条 学业导师可以从本系专任教师中选聘,也可以从其他系部、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中选聘。跨部门选聘者,须经其所在部门同意。
第八条 学业导师聘任后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由系部审定,并将调整后的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学业导师按学年考核,每年8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由各系党总支实施,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第十条 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不能认定完成学业导师职责,不能作为职称评审中完成“教书育人”工作的依据。
(一)指导教师未完成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职责与要求”的;
(二)指导学习困难学生:与指导前相比,受指导学生的补考门次合计数下降幅度小于20%的;
(三)转化受警示教育学生:受指导学生受到更重的纪律处分比例超过20%以上的。
第十一条 学院将担任学业导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之一。符合导师资格的教师都有义务承担学生学业指导工作。
第十二条 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所必需的工作经费,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在教学经费或学生工作经费中开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业导师的选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均由各系部党总支负责。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学生工作院、系二级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闽林院〔2012〕140号)中涉及学业导师管理规定及学院制定的其他有关学业导师的文件、规定等全部废止。
附件:1.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报名表
2.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年度计划书(仅限于A类)
3.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指导记录表(仅限于A类)
4.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指导学习困难学生情况一览表(B类)
5.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转化受警示教育学生情况一览表(C类)
6.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认定表
附件1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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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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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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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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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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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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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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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时 间 |
学习阶段 |
毕业院校 |
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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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经历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导师所在部门意见 |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学生所在系部意见 |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院学生处意见 |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年度计划书
(仅限于A类)
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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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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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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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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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指 导 计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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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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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学业导师指导记录表
(仅限A类)
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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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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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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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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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次指导情况记录: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第 次指导情况记录: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学生、学业导师、学院学处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