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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调、补课管理的通知

作者: 陈宜  点击数:   时间: 2014-02-24 19:57:00 



各系:
为了规范教学秩序,请各系通知本系教师:
1、教师上课需按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上课,教师不得私自进行调课和补课,如有调课和补课,必须先按规定办理调课和补课手续,再进行调课和补课,否则,私自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私自补课不予以承认课时。
2、教师不得未给学生上课,而私自填写教学日志,如有发现,按相应教学事故处理。
3、教师上课需按要求填写教学日志,以便统计课时。教务处每周课时统计都上传到教务处网站,请教师及时查询,如有差错,请及时到教务处较对。


教务处
2013.9.17
(责任编辑: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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