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陈宜 点击数: 时间: 2014-02-24 19:56:00
关于做好2012/2013(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对学院教学工作的统一管理,保证学院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2012/2013(二)学期仍由教务处统一排课。现将排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系(部)务必于1月17日(第20周周四)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录入及核对工作。
2. 1月18日开始,对已经录入的教学任务进行智能排课,对未录入的教学任务,只能在上面结果基础上随机插空编排,对此造成的课表不够科学问题,请谅解!
3. 原则上院级领导周学时不超过四节,党政系统中层领导(正科级及以上)和行政兼职教师周学时不超过六节,教学系统中层领导周学时不超过八节,其他双肩挑教师周学时不超过十节。特殊原因,需报 系主任、联系的院领导、院主要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4. 因排课量大,涉及面广,制约条件多等因素,需采用智能排课,课表一经确定将很难调整。因特殊原因对上课时间有要求的老师,务必于1月17日(第20周周四)前报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批,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录入教学任务需注意问题
1. 为充分利用实验(训)室资源,能在实验(训)室上的课,直接由系秘书在录入教学任务中,录入指定教学场所,尽量安排在实验(训)室;如下图:图片请看附件。
2. 能录一条教学任务的尽量录一条,以便录成绩时直观简单;体育课除外。
3. 周课时分配要合理,严禁压缩授课周数,以免造成课程周课时过多或学生整学期课业负担不均衡;
4. 理论教学周,要根据教学任务准确录入教学周次,并注意与实习教学周的对应设置;
5. 学做合一课程连排四节的需提交审批材料(教研室申请、系部审批);
6. 体育课教学任务的拆分与2012-2013(1)学期的操作一样;
7. 教学任务设置完后,请将实践安排录入实践教学子系统,以确保实践教学的正确开展和实践成绩的按时录入。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陈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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