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主任与企业经理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12年05月2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闽林院〔2011〕178号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关于印发

系主任与企业经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江南校区管委会,各处、室、系:

现将《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系主任与企业经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系主任与企业经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校企合作 联席会议制度 印发 通知

抄送:院领导,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办公室。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院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25日印发

附件: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

系主任与企业经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为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加快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促进科技开发、职业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

联席会议由系主任、专业带头人,合作企业单位负责人、企业经理等组成,由系主任或企业经理召集主持。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时间

系主任与企业经理联席会议应当制度化、常态化。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议题

统筹安排校企合作工作,研究解决校企合作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校企合作专题调研,落实推进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校企合作模式、工作计划等;

2、制定校企合作实训实习基地、职工培训基地、社会技术服务工作方案;

3、落实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运行、管理、成果的总结推广等;

4、研究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5、分析、通报校企合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纪律

1、联席会议实行协商一致原则;

2、联席会议的内容凡属保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教学科研 下一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