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系自律部管理制度

时间:2012年06月02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1、 对系的违纪情况进行监督、登记、反馈并及时进行处理。

2、 帮助老师做好学生联系工作。

3、 配合老师做好系违纪学生处理工作。

4、 注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带头提倡讲文明、礼貌。

5、 做好系里一些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

人文社科系自律部考勤制度

为了确保人文社课系自律部各项工作胜利的开展,加强内部的密切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部门工作的效率化、规模化、系统化、系统化特定制度分三部分“思想考核”、“例会、值班、“部门工作考核”

(一) 思想考核

1、 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

2、 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 能与广告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4、 专心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

(二)例会、值班考核

1、部门每星期三中午12:30在系办公室开例会,每个成员必须准时出席。

2、部门会议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分;除上课、公假者不扣分,其他原因请假一次扣0.5分;准时到场者每次一人加一分,积极发言并有良好意见者(意见被采纳)一次加1分。工作上如出现重大错误者扣2-5分。

3、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迟到合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公开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五次以上留用察看,并通报批评。

4、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份之一以上,取消评优资格。

5、凡是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文秘组。

6、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作假的现象,一经查实,作无故缺处理。

7、每次会议或活动前全体成员都要进行签到。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本部门或本部门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工作分1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1分。

2、对部门组织所属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执行扣1-2分延误酌情扣分。

人文社科系自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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