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生.学年、贫困生2500元/生.学年)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2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及单项奖学金300元/人)。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规定,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并尽最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为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制度(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减免6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临时困难补助制度(一次性发放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2000元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资助项目一览表 |
类别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人/年) |
人数 |
资助对象 |
奖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 |
根据上级分配的名额确定 |
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
奖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 |
根据上级分配的名额确定 |
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
奖 |
学院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
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600元,单项:300元 |
全院30%以上的学生 |
成绩优异,全面发展的学生 |
奖 |
天麟奖学金 |
2000元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达到或超过本科线的入学新生 |
奖 |
职业技能赛奖学金 |
国家级一类8000元-15000元不等,国家级二类500元-5000元不等,省一类500元-5000元不等,省二类100元-800元不等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学生 |
助 |
国家助学金 |
特困4000元;贫困2500元 |
全院20%左右的学生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
助 |
绿色通道 |
≤6000元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
助 |
“暖冬礼包” |
600元左右,视实际情况而定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助 |
社会资助 |
2500元左右,视实际情况而定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助 |
发展性资助 |
根据(闽林院〔2017〕92号)文件,根据参与活动的性质而定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参加专业技能提升、社会实践、资助育人等活动的学生 |
助 |
莆田SOS儿童村学生资助 |
学费减免6000元、国家助学金4000元等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莆田SOS儿童村学生 |
贷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8000元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老生(注:前往学生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
勤 |
勤工助学金 |
固定岗位350元/月,临时岗位13元/小时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 |
减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6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已办理生源地贷款且符合文件条件的贫困生,具体条件见(闽林院〔2016〕227号)文件 |
补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及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
6000元,其中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参照有关上级有关文件,根据其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情况而定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等学生 |
补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0元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因突发情况造成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条件见(闽林院〔2016〕228号)文件 |
补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经学院认定后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补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2000元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