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3 点击数:

 

 

 

 

 

 

闽林院〔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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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各处室系部馆科中心,工会、团委:

为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激发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闽人发〔2004〕146号)、《关于实施〈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4〕147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39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直属单位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8〕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工作人员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审核考核结果。日常事务工作由院人事处承担。学院考核委员会由万泉、陈洪尧、严绍裕、罗立仪、叶世森、郭先根、廖世建、洪福兴、黄丽霞、张毅及教职工代表丁磊、黄庆斌、王进武等同志组成,万泉同志任主任,陈洪尧同志任副主任。

二、考核范围对象

年度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及在岗内聘人员。抽调、借用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抽调、借用单位应及时将借用干部表现材料抄送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并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外派挂职的,挂职时间超过半年的由接收单位进行考核,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进行考核;2018年退休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优秀等次人数核定及推荐名额分配

(一)优秀等次人数核定

1.2018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核定。

2.按规定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的挂职、借用、抽调、病事假、退休等人员不再计入各单位优秀指标计算基数。

(二)优秀等次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2018年度在编在岗人数279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277人,考核的优秀等次的人数最高可占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即55名。优秀指标以考核小组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8%(取整)的名额下达各考核小组单位,共计51名,剩余4名作为机动指标由学院考核委员会统筹。2018年度内聘人员在岗人数50人,按20%核定优秀指标,计划10名,由内聘人员所在考核小组推荐申报,院考核委员会统筹。各考核小组优秀等次分配具体见附表。

四、年度考核内容、标准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标准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及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标准按照《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闽人发〔2004〕1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已经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如无特殊贡献,应坚持标准条件,原则上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含廉政要求)和职业道德两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岗位业务水平及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

(二)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全面履行聘用合同,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显著;

2.合格: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较好履行聘用合同,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成效明显;

3.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一般,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成效一般;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绩效考核基本工作量不满的;(2)实际在岗时间不足9个月的;(3)工作懈怠,师德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4)本年度因各种原因受到通报批评以上问责的。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1.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领导干部应当在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与党组织负责人述党建、述责述廉等有机结合)后,经民主测评、班子集体研究,提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次意见。被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选应当从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前50%的人员中确定。各单位班子成员(不含省管干部)的考核等次意见,应报分管厅(委)领导同意后,由厅人事处汇总报请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2.各考核小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报学院考核委员会备案。

3.被考核人认真填写《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一份),考核年度为自然年度。该表格可到学院群共享文件里下载填写后A4纸张双面打印。

4.教学人员还须同时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工作考核表》(一份),填写内容的时间范畴为2017-2018学年度。

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被考核人员在本考核小组内述职、考核小组全体人员评议及测评。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测评分占50%。

5.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单位的全体人员评议,评议分占50%。测评分和评议分计算方式如下(表格见附表2-考核部门测评分和评议分计算表):

A=测评(评议)对应等次的得票数。

B=考核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参加测评(评议)的人数。

C1(C2)=被考核人测评(评议)得分。

C=被考核人在该等次的最后得分。

C1(C2)=A/B*100*50%

C=C1+C2

6.优秀等次按优秀项对应的C值从高到低拟定,“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按对应项的C值达到50分及以上拟定。

考核领导小组将本考核小组“考核部门测评分和评议分计算表”、推荐内部就业人员“优秀”人选名单及材料报院考核委员会。

7.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对本部门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签署评价意见,按考核小组确定的等次拟填写考核等次。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分管领导审阅并签署评价意见。

8.学院考核委员会对各考核小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拟定“优秀”人员及占用“优秀”机动指标人员。其中各考核小组拟定“优秀”等次审核未通过的,指标由学院收回划入机动指标。

9.学院考核委员会对拟定“优秀”人员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院级正职领导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应报分管厅领导审阅,并签署评价意见。院级副职领导按规定参加本单位述职和评议,其《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学院主要领导审阅后签署评价意见,并推荐1名优秀人员报厅党组审批。

11.学院考核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学院“优秀”等次人员。

12.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13.申请复核或申诉。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及评先争优的依据。

七、时间及要求

(一)2018年度考核工作总体要求在2019年2月28日前结束。

(二)各考核小组于20181月10日前,将本组相应填写的表格纸质材料及考核结果报送院人事处,同时报送优秀等次人选先进事迹材料(限400字以内)到指定邮箱459071352@qq.com)。

人:张建芳  谢冰    联系电话:8466095(人事处)

 

附件:

1.2018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指标分配表

2.2018年度考核单位测评分和评议分计算表

3.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4.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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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日


附件1

2018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指标分配表

在  编

内  就

组  别

组  长

部  门

人数

优秀
指标

备注

组别

组长

人数

优秀指标

备注

第一组

郭先根

党工部

5

1

 





严绍裕

31

6

 

监察室

3

第二组

傅中琰

人事处

2

1

 

计财处

6

第三组

廖世建

办公室

6

3

 

后勤管理处

9

资产管理科

1

第四组

黄丽霞

招生就业办

2

3

 

保卫科

3

学生处

7

团委

2

第五组

曾秀云

教务处

7

2

 



叶世森

19

4

 

实训中心

3

第六组

李肇锋

图书馆

4

2

 

现代教育中心

5

第七组

方栋龙

科研处

3

1

 

继续教育中心

3

第八组

吴奇镇

林学系

20

4

 

第九组

王云彪

建筑工程系

31

6

 

第十组

成  榕

艺术设计系

34

6

 

第十一组

谢福荣

经济管理系

26

5

 

第十二组

谢金生

自动化工程系

35

6

 

第十三组

黄勤坚

园林系

21

4

 

第十四组

孙  华

交通工程系

29

5

 

第十五组

洪福兴

思政部

6

1

 

第十六组

院领导

4

1

 

合计

277

51(机动4)

 

 

50

10

 

 

附件2

考核单位测评分和评议分计算表

参加测评人数:   人      参加评议(领导小组)人数:  人

序号

姓 名

等次

测评情况

评议情况

最后得分

拟定等次

得票

得分

50%折得分

得票

得分

50%折
得分

1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2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3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5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6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7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8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领导小组签名:

 

 

附件3

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单位:                                  考核期限:2018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聘用职务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直接

领导

评价

意见

 

聘用工作组织

审核

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度

考核

等次

考核机:                                    单位负责人签名:

被考

核人

意见

                       被考核人签名:

 

备注

 

 

   注:1.本表一式一份、本人签字、A4纸双面打印2.培训教育情况,受奖励、处分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注栏。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印发